5月26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明两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同日,两部门正式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3.9%,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2%、2%、2%、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狠抓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技术支撑、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等8项具体行动措施。
其中,多项措施与石化行业息息相关: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其“两高”项目的环评审批;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突破化工、印染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加强对氢氟碳化物(HFCs)排放的管理,加快氢氟碳化物销毁和替代,“十二五”期间累计减排2.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