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自治区下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东南部山口区域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4]1528号)文件,统一核准本次哈密风电基地二期山口50万千瓦光伏项目,包括大唐哈密东南部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新增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实际125万千瓦),其中兵团占30万千瓦容量,哈密地区占95万千瓦容量。自2013年7月1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国能新能[2013]272号)文件以来,哈密筹建处积极响应哈密地区政府的号召及要求,配合西勘院完成项目的土地预审、压矿勘测与地灾、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所有前期工作,该项目于2014年7月顺利通过核准,经过近几个月的艰苦前期工作,今天正式取得批复文件,接下来项目将进入建设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