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东园镇玻璃钢垃圾桶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东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玻璃钢垃圾桶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TSCG2014010R
二、项目名称:玻璃钢垃圾桶采购及服务(二次招标)
三、采购单位:东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州市东园镇
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0595-8759392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内容: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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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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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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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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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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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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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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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垃圾桶采购及服务
(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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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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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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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全部供货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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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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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须签字或盖章、投标代表须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3)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叁仟玖佰贰拾元(¥1293920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泉州区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我司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或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收取。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 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 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5-22287179、22193717 传 真:0595-2220817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栋308室。
十三、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账 号:13-510101040008079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