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风电并网消纳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确保配套电网设施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
彭博新能源财经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在新的电改,以及配套细则的推动下,风电等清洁能源消纳未来比较乐观。
新的电改方案发布后,相关部门都在制定细则,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重申要全额保障收购。
弃风限电总体并没有大的改观。能源局公布的2014年数据显示,去年风电利用小时数维持在较低水平,全国平均1893小时,国家电网区域内平均利用小时数仅1887小时,南方电网稍高为1995小时。
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东北、华北、西北),风电利用小时数都在2000小时以下,东北电网最低只有1714小时。国家电网区域内只有华东电网全年风电利用小时数超过2000小时。
弃风限电伴随着风电规模扩展持续存在,一般认为的原因是风电装机增长过快,风电场建设周期比输电通道建设快,很多地方政府促成很多项目落地,并网却无法保障。
《通知》针对性提出,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结合资源条件、区域电网运行现状对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提出考核性保障指标,构建起适应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的电力运行和调度体系。、
对于电网建设,《通知》提出确保配套电网设施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加强风电项目并网的衔接,明确风电项目接入电网的条件和要求,督促电网企业积极开展已列入年度核准计划或国家重点规划的跨省跨区风电基地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和建设工作。
就地利用的同时,能源局提出正在做外送基地的规划工作。具体而言,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山西、陕西等省(区)要根据输电通道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与本地区已规划的跨区、跨省输电通道配套的风电基地规划工作,纳入“十三五”时期“三北”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统筹考虑。
考虑风电开发规模和电网消纳能力,新建风电基地项目需落实电力消纳市场。其中以新能源建设为主的风电基地,要根据输电线路的输送容量确定风电建设规模,确保最大限度的送出清洁能源电力。
与煤电基地同步规划建设的风电基地,要最大限度的利用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在保证电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清洁能源电量在外送电量中达到较高比例。电网企业和相关技术咨询机构要结合已有的建设和运行经验,进一步完善风电与火电协调运行跨区送电的技术方案和运行调度规则,确保基地项目建成后的顺利运行。
确保风电消纳,延续了电改方案和发改委贯彻电改的《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的基调,要对清洁能源全额收购。
一位从事风电服务的企业人士对记者称,即使在弃风限电的背景下,开发商对风电资源依然趋之若鹜,到处寻找资源情况好、并网条件佳的项目,对新建风场的热情不减。
《通知》也提出,要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的开发建设。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已接近风电总装机容量的20%,需要继续建设。“这意味着是新的市场空间,弃风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和解决问题要同步进行”。上述风电服务企业人士对记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