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试点应用小型玻璃钢渔船购置补助资金管理,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今年4月底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制定研发《大连市推进小型玻璃钢渔船试点应用实施意见》,提出在完成小型玻璃钢渔船样船研发建造的基础上,推进小型玻璃钢渔船试点应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试点应用玻璃钢渔船购置补助资金1000万元,计划建造试点应用小型玻璃钢渔船100艘左右。价格认定会之前,已经委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中准、信永中和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样船研发建造进行了成本核算,价格认定会依据《实施意见》提出的“试点应用渔船价格和补助标准应在保证渔船建造质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建造成本、渔民承受能力、玻璃钢渔船与木质渔船价格的价格差距、现代渔业装备的配备等因素”的原则组织进行。试点应用渔船基本情况、价格和补助标准以及购置申报时限将在价格认定会后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购置试点应用玻璃钢渔船的单位可以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申请和发放程序领取补助资金。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主管领导李俊副局长;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处、市海洋与渔业局财务处、市渔政局、市渔监局及长海县、金州新区、旅顺口区渔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项目研发单位的有关同志;项目试点地区部分参与试点应用的渔业企业的代表旁听了价格认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