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降税政策税式支出评估为正面效益,因我国中小型发力发电设备逾9成外销,21个APEC经济体均降税,对我中小型风力发电设备出口至东南亚及大陆市场,将是一大利多,东元电机等相关设备及零件业者可望受惠。
行政院会本周四将讨论海关进口税则修正案,讨论兑现2012年APEC俄罗斯海参威领袖会议达成54项环境商品降税清单共识,各国领袖承诺在2015年底21个经济体的环境商品税率降至5%或以下,54项清单包括环境监测与控制、环境污染减量及再生能源等三大类。
经济部官员表示,根据我国盘点结果,54项清单中,我国已有20项为进口零关税、29项在5%以下,只有风力发电机组、其他引擎及发电机之零件、其他交流发电机超过750伏安等4项环境商品税率高于5%以上,因此决修改税则将税率自10%调降为5%。
经部官员指出,APEC所列54项环境商品清单占我总出口额约10.4%,整体而言对国内产业冲击相当有限。其中我国进口多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而我国生产的中小型风力发电机94%都出口,市场明显区隔,因此APEC成员例如美、纽、澳、星、港及大陆等21个经济体都降税,反有利我风力发电机组及设备外销出口。
官员说,我国大型风电机组几乎都仰赖进口,进口中99%都是德国制产品,103年我进口金额为590万美元,目前我国产的大型风电设备及产业链都尚未建立。
清单上若干产品目前在中国大陆及东南亚关税较高,有的高达25%或10%以上,这也形成我风电等环境商品出口障碍,官员透露,有的业者绕到大陆借牌出口到东南亚,税率比直接自国内出口低,因此APEC经济体全面降税,可望带动我国环保产业出口成长。
据国贸局掌握讯息显示,21经济体中有8个已完成降税承诺作业,包括星港及菲律宾于六月完成,大陆和我国都正进行内部作业,各经济体都表示年底前可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