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3,236,2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