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要完成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的国际承诺低碳目标,并且要为完成《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出的我国在2030年左右要达到碳排放的峰值的中长期低碳发展目标奠定基础,同时要在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指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涂料及相关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保问题主要有:VOCs排放、三废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等。为此,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系列环保法规,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目录中环保、资源规划相关信息,涂料、涂料助剂、涂料颜料行业也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十三五”节能环保发展规划,在此具体解读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之VOCs防治规划。
一、涂料行业VOCs防治现状
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受雾霾影响日益加重,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为标志,从国家层面正式将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上了日程;2012年9月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将VOCs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一起列为了三区十群的防控重点,把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重点防治任务;2015年2月1日起将涂料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对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目前,在我国涂料总产量中,溶剂型涂料占49%左右,其余为水性、粉末、光固化等环境友好型涂料。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溶剂型涂料比例大(美国溶剂型涂料占30%左右,日本是35%~40%,德国是20%),产生的VOCs比例偏高,国内大多数涂料缺少VOCs限值标准,已有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宽松。
改革开放以来36年(1978-2014年),环境友好型涂料占比每年约增加1.2%,“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友好型涂料占比增速力争增加1倍,到2020年环境友好型涂料占比从目前51%争取达到57%。
二、各细分领域的VOCs防治规划
1.汽车涂料与涂装
针对配套产品升级任务及旧线改造问题,做以下规划建议:
(1)淘汰一批、限制一批、鼓励一批。逐步淘汰高VOCs低固体分溶剂型汽车原厂漆,限制高VOCs低固体分汽车修补漆应用,鼓励水性、高固体分等替代型环境友好型涂料应用新建汽车线必须为低VOCs涂料涂装线。
(2) 改建。针对已预留使用水性涂料的涂装线,应按期完成旧线改造,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末端治理,达到VOCs减排与节能降耗并行目的;对未预留水性线的 3C2B涂装线,应做好逐步改建规划,一方面可考虑改建为高固体分溶剂型3C1B工艺,降低改建费用,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另一方面酌情建造更环保的水性涂装线。
(3)配套产品建议。乘用车企业,底漆全部采用阴极电泳,中涂和底色漆全部水性化;货车、箱式货车企业底漆全部采用阴极电泳漆,中涂实现水性化或采用高固体分、UV光固化等环境友好型涂料。
(4)涂装工艺改进。禁止使用涂料利用率低于60%的涂装工艺,推广机器人自动喷涂。
(5)VOCs总去除率达到90%以上(含)(非重点区域为80%以上)。
2.船舶涂料与涂装
2014年全国船舶涂料供应量约为25000万L,约合32.5万吨,全年VOCs排放约为20万吨。鉴于船舶涂装特殊性及功能性要求,削减VOCs排放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从源头降低涂料VOCs含量。
(1) 源头控制。底漆固含量从72%提高到80%,VOCs降低17.7%,施工同等膜厚,涂料用量可减少11%,总VOCs的排放减少26%;无溶剂产品基本不含VOCs;固含量相近的水性产品相比溶剂型产品,VOCs的含量可以减少超过80%(表2-1)。该控制技术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方面,需要花费时间研发新的配方,克服技术壁垒,通过相关测试;另一方面,涂料的成本一般会增加。
(2)完善环境友好产品配套体系。部分水性船舶涂料、高固体分溶剂型船舶涂料、粉末涂料等相关产品已经进入应用试验阶段,但配套产品缺失制约了体系产品应用发展,因此,产品开发的同时,应对配套产品开发给予更多关注。
(3)水性涂料产品技术突破:提升水性涂料性能,例如水性防腐底涂使用的水性环氧底漆,在水性底涂可靠性不足时,可考虑在水性中涂和面涂上多做技术攻关,弥补底涂性能不足。
(4)限制高VOCs低固体分溶剂型船舶涂料生产应用,VOCs超过500g/L或者稀释后VOCs含量超过600g/L涂料应予以限制生产或逐步淘汰。
3.钢结构涂料与涂装
钢结构涂装目前以人工喷涂方式为主,大型钢构件以高压无气喷涂为主要施工方式,小型构件以空气喷涂为主要施工方式。
涂装生产线在车间内或露天施工方式均有,不管是何种施工方式,目前VOCs均是无组织排放。
3.1开发低VOCs钢结构防腐涂料,减少有机物挥发
(1)推广一批高固体分涂料,如高固体分环氧涂料、丙烯酸聚氨酯涂料、脂肪族聚脲涂料、聚硅氧烷涂料已经有高固体分产品推出,并在国内外已成功应用。
(2)应用一批成熟的水性涂料,如水性丙烯酸涂料、水性环氧涂料、水性聚氨酯涂料、水性无机富锌涂料。虽已有产品应用案例,但受限于施工因素(冬季低温施工)及产品成本的影响而得不到大规模应用,可通过产品技术攻关与规范施工环节结合的方式,提高产品市场的应用份额。
(3)限制和淘汰一批涂料。溶剂型热塑丙烯酸、过氯乙烯、高氯化聚乙烯、氯磺化聚乙烯等涂料在施工时产生较多的VOCs,同时这几种涂料在性能上已完全可以用其他高固体分涂料取代,建议给予限制或淘汰。
3.2提高涂层防腐质量降低涂层维修次数
钢结构产品的生命周期往往长于涂层寿命,因此在整个钢结构产品生命周期内,涂层要定期进行维修维护,而每多一次涂装维护就会多产生一次VOCs释放,因此根据防腐时限要求针对性选用长效防腐涂料,可有效降低整个钢结构使用过程中的VOCs排放。
3.3清洁、规范施工
推广采用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高压无气静电喷涂、热喷涂等高施工效率、低污染涂装技术,禁止在露天环境下采用高压空气喷涂工艺,降低漆雾产生,从而降低VOCs排放;规范施工,提高基层涂料附着力,防止因基层涂料脱落造成的涂层维护,从而降低VOCs排放。
在有条件车间作业环境中,应督促鼓励安装后端处理装置,通过燃烧、吸附、吸收等方法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溶剂进行回收处理达标后排放,降低污染。
4.木器家具涂料与涂装
(1) 突破水性木器涂料技术瓶颈。部分产品性能还不能达到溶剂型产品的要求,如丰满度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