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源机械3月2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海源新材料义乌生产基地项目拟在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且紧邻吉利新能源公司的区域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投入两条标准产能400吨/年的汽车用SMC轻量化制品和LFT-D轻量化制品生产线,以及两条碳纤维生产线。二期计划投入四条SMC轻量化制品生产线和四条碳纤维生产线。
汽车轻量化是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装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
碳纤维作为兼具轻量化、安全性、舒适度和可靠性等优异性能的轻量化材料,一直有着汽车轻量化杀手锏之美誉,前景极被看好。目前已应用于汽车车身、底盘、刹车片、轮毂、传动轴等部件。
海源机械表示,海源新材料本次与义乌管委会签订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意向书,将进一步加深公司与吉利新能源公司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旗下整车企业广泛、深入的开展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全面合作。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吉利新能源公司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旗下整车企业和华东区域的其余汽车整车相关企业提供轻量化车身部件,能够降低相关车企配套采购成本。
根据早前的报道,通用汽车公司与日本帝人化学共同研发的热塑性碳纤维增强塑料,已被通用汽车公司用于其今秋发售的“2019GMC塞拉”车型的内部座椅上,并已投入量产,这在世界范围内尚属首次。预计今后在汽车零部件成型以及再利用领域,该材料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公告原文: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8-028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义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为进一步加深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新能源公司”)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或“乙方”)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义乌管委会”或“甲方”)签订了《海源新材料义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双方约定海源新材料拟在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且紧邻吉利新能源公司的区域投资建设“海源新材料义乌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12亿元人民币。
一、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源新材料义乌生产基地项目
2、用地规模及意向选址: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40亩,一期用地约104亩地,二期用地约136亩地,拟选址义乌绿色动力小镇(以最终出让红线为准)。
3、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周期:一期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投产。二期在2019年开工建设。
5、项目规划:一期计划投入两条标准产能400吨/年的汽车用SMC轻量化制品和LFT-D轻量化制品生产线,以及两条碳纤维生产线。二期计划投入四条SMC轻量化制品生产线和四条碳纤维生产线。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等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1.2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工商注册、规划和施工报批等相关手续,协调各部门加快用水、用电、用气等手续的审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1.3 甲方在项目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的基本施工条件(即通路、通水、通电及土地平整);在项目竣工投产前完成“七通一平”条件。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承诺依据本意向书约定参与土地招拍挂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应付款项。
二、签订投资意向书对公司的影响
海源新材料本次与义乌管委会签订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意向书,将进一步加深公司与吉利新能源公司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旗下整车企业广泛、深入的开展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全面合作。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吉利新能源公司及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旗下整车企业和华东区域的其余汽车整车相关企业提供轻量化车身部件,能够降低相关车企配套采购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快速扩展销售渠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未来发展空间,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铺下坚定的基石。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仅代表双方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未来签订的相关合同,履行相应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本项目投资和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政府换届、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公司尚须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规模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建设施工及经营资质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4、本投资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海源新材料义乌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意向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