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公司还与国盛控股、裕泰投资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泰和新材拟通过向国盛控股、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乙方所持民士达股份,具体股份发行方式及交易方案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本次拟收购的民士达股份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定价,则国盛控股、裕泰投资按其向甲方转让民士达股份比例进行业绩承诺,业绩承诺的补偿、减值测试等具体事项在本次交易停牌期间进一步协商。
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泰和集团将实现整体上市。据了解,泰和集团除直接持有泰和新材股权外,还直接持有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41.67%股权、直接持有民士达16.84%股权,以有限合伙人(LP)身份参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泰和新材共同投资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本次公司拟收购的民士达公司为芳纶纸龙头新三板挂牌公司,大股东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裕泰公司分别持有民士达39%和14.4%股权。此外,泰和集团和泰和新材分别持有民士达16.84%和1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