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强制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厂区工业设备和管道工程通用规范》编制工作启动会召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抓紧开展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制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46 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转发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抓紧开展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制订工作的函〉的通知》(中石化勘设协〔2020〕18 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为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为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为组织单位,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起草单位,联合其他起草单位编制全文强制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厂区工业设备和管道工程通用规范》启动会于 2020 年6 月17 日召开。由于疫情影响,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在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主会场,其他起草单位设立分会场。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副秘书长张永成主持会议,并宣布编制组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申武代表主管部门对规范编制提出具体要求,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马丽高工就编制大纲、进度、人员分工等做了说明,各起草单位对编制大纲内容进行了讨论。
《厂区工业设备和管道工程通用规范》是在前期研编稿基础上,进入正式编制阶段。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作为负责设备和管道防腐蚀设计、施工及验收内容的起草单位参加了会议。
工程建设规范作为我们国家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法规,等同于国外的技术法规。目的是要为整个社会制定一个技术底线,全社会共同遵守,不同方面发挥不同的作用。比如说在政府监管上,它就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便于监管。因此强制性工程规范和现有标准的编制要求完全不一样,它是以目标结果为核心,放开技术途径、技术方法、技术方案等这些具体的要求,强调一个项目建设要达到什么目的、最终结果要求是什么。在这个要求基础上,为实现这个目的和要求,可由大量的团体标准或一些政府的推荐性标准来配套。在目标和结果定了以后,实现的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技术要求也不同,但最后能达到目标要求就行。原来我们制定的标准是把它限制死的,标准怎么定的就怎么干,想创新是不行的,如果想创新也可以,需要另外再论证,论证同意了才可以用,不同意的话还不能用,因为用了以后没人给验收,没有验收意味着工程交不了工,拿不到工程结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