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抓紧审核存量项目,分批纳入补贴清单。文件中明确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项目均可申报进入补贴清单。
该通知同步下发的还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根据文件,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由地方能监部门与电网公司认定,分批次并网的应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认上网电价。
地方能监部门与电网公司无法认定的,暂按《办法》进行认定。根据该办法,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申请补贴清单时,应提交全容量并网时间承诺,并提交相关核验资料。承诺内容包括:全容量建成完工的并网时间,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是否完成全容量并网,办理并网调度协议时是否完成全容量并网,同时提交承诺书、电力业务许可证以及并网调度协议等资料。
根据《办法》,在认定办法中,如果上述三个时间不一致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不影响享受电价政策的,按企业承诺全容量并网时间享受对应补贴电价;二是影响电价政策的,按照三个并网时间中最后时点确认全容量并网时间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