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趋严格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逐步实施,对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的生产和应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的要求。华昌公司作为中国合成树脂协会不饱和聚酯树脂分会理事长单位,早在2017年就牵头组织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充分市场调研与技术交流,针对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随意添加非交联溶剂导致制品质量下降及苯乙烯无组织排放等突出的环保问题,拟制定相关限量标准,提高不饱和聚酯树脂制成品质量、减少下游制品企业制作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人员健康问题,为不饱和树脂产业链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技术进步,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不饱和聚酯树脂禁用和限用物质限量标准》规定了不饱和聚酯树脂中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甲苯、甲醇、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碳酸二甲酯、富马酸二甲酯等物质的限量标准,同时基于所送样品进行的测试,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测试结果均未超过欧盟RoHS指令2011/65/EU附录Ⅱ的修正指令(EU)2015/863的限值要求。因此,审核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可建议上升为国家标准。
华昌公司是《低苯乙烯挥发不饱和聚酯树脂苯乙烯挥发限量标准》第一起草单位,践行责任与担当,推动UPR的低VOCs化发展。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积极为相关企业提供系列验证样品、做好验证技术服务,并将多年积累的实验成果分享给各大树脂企业进行测试和应用。2013年华昌公司研发部门成立专题攻关小组,聚焦低苯乙烯挥发抑制剂及无苯乙烯树脂的研发与应用,先后发表了多篇论文,形成多项专利。此次收集整理实验资料过程中,又对各企业提供的所有测试报告及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比对,为标准内容的完善和技术指标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王晓东副总和研发经理刘华博士参加了此次标准审查会的答辩。刘华介绍了《低苯乙烯挥发不饱和聚酯树脂苯乙烯挥发限量标准》编制说明和《试验验证报告》,王晓东对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条件的设定进行了说明,并对“低挥发”指标验证结果为什么设定“绝对挥发量”小于6%、“相对挥发量”小于50%做了详细解释,证明本标准规定的方法重复性好,是准确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