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依据《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程序要求,经社会公示和立项评审,现正式对《高硅氧(改性)纤维过滤材料》和《玻璃纤维内墙网格布》两项标准予以立项。
请各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开展编制工作。如有其他单位(或机构)希望参与相关标准编制,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凯 010-81377232 15210529535
附件: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2021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