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3月4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0/2011-Customs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7.46%~40.91%的反倾销税。2015年7月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9月1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48/2016-Customs(ADD)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0.46%~47.15%。2020年9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1年8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8.67%~49.90%,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