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采用三种方法:凝胶时间测定仪法、搅拌器法和手动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师范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翠华、张宝林。
1、试剂
引发剂、促进剂种类和使用量可根据树脂的种类和用途选择。
建议引发剂使用过氧化环己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糊,促进剂使用环烷酸钴苯乙烯溶液。
2、仪器和设备
2.1 凝胶时间测定仪:示意图见下图。
注:不锈钢联杆长度为100mm,直径约3mm。圆片厚度为1.5mm,直径为22.1~22.3mm。不锈钢联杆与圆片总重量为16.2±0.02g。联杆运动距离为12.7mm,每分钟往复一次。
2.2 电动搅拌器:30W。
2.3 恒温水浴:控制温度精度为±0.5℃。
2.4 秒表。
2.5 150ml的直筒形烧杯。
2.6 温度计:最小分度值0.1℃。
2.7 药物天平:最大称量200g,感量0.2g。
2.8 移液管:容量5ml,最小分度值0.05ml。
2.9 滴瓶:500ml。
3、实验步骤
3.1 凝胶时间测定仪法
3.1.1 将水浴温度调节在25±0.5℃。
3.1.2 以烧杯为容器,用药物天平称量100g试样及引发剂,准确至±0.2g。将烧杯放在水浴中(试样液面低于水面2mm)恒温,小心搅匀。
3.1.3 当试样温度为25±0.5℃时,用移液管准确加入促进剂,当加入最后一滴时,开动凝胶时间测定仪,并充分搅拌。
3.1.4 待试样搅匀后将凝胶时间测定仪的联杆放入试样中央,调节其高度,使杆上升到最高时,联杆底部圆片上表面与试样液面一致。
3.1.5 当试样凝胶时,凝胶时间测定仪自动停止运动,记下凝胶时间读数。
3.2 搅拌器法
3.2.1 取样与恒温操作同3.1.1和3.1.2。
3.2.2 当试样温度为25±0.5℃时,用移液管准确加入促进剂,当加入最后一滴时,启动秒表,用玻璃棒将试样搅匀,并将下端圆滑的直径约6mm的玻璃棒装在搅拌器上。开动搅拌器,使其速度为60r/min,并使其玻璃棒插在试样中央。
3.2.3 当试样沿玻璃棒开始上升(爬杆)时停止秒表,记下秒表所示的时间即凝胶时间。
3.3 手动法
3.3.1 取样和恒温操作同3.1.1和3.1.2。
3.3.2 当试样温度为25±0.5℃时,用移液管准确加入促进剂,当加入最后一滴时,启动秒表,搅匀试样。
3.3.3 每隔30s观察,用玻璃棒试验试样流动情况,直至出现拉丝状态时,停止秒表,记下秒表所示的时间即凝胶时间。
4、试验结果
凝胶时间以分、秒计。进行2次平行试验,两次试验结果的相对误差不超过10%,超过10%时应重新进行试验。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的最终结果。
5、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a. 试样名称、牌号、编号;
b. 试样来源、送样日期;
c. 引发剂、促进剂的种类、规格、用量;
d. 所用方法;
e. 测试结果;
f. 测试人员、测试日期